4月20日,市委书记陈建生在市检察院《关于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服务“三农”建设的报告》上作出批示:市检察院认真履职,主动作为,积极服务“三农”的做法值得肯定。希望在具体工作中抓好落实,让百姓切实感受到身边的变化,为社会聚集更大的正能量。
4月21日,平顶山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国伟在市检察院《关于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服务“三农”建设的报告》上作出批示:市检察院研究制定的服务“三农”建设意见很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必将为我市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法制保障。希望各级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三农”工作,为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4月27日,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萍在市检察院《关于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服务“三农”建设的报告》上作出批示:市检察院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服务“三农”建设的做法,符合维护广大农民合法权益的需求,符合农村社会治理和法治建设的实际,有利于推进基层廉政建设,希望抓好落实,取得实效。
4月28日,平顶山市政协主席段玉良在市检察院《关于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服务“三农”建设的报告》上作出批示:市检察院《关于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服务“三农”建设的意见》是践行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服务全市工作大局,切实保障民生的重要举措。希望全市检察机关按照意见,依法查处涉农领域的各种犯罪活动,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