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水抗旱浇地再无后顾之忧
河南叶县:督促治理“咬人机井” 护航三夏安全生产
随着96万亩小麦收割完毕,河南省叶县的三夏工作正式转入抢种阶段。
“政府新打机井,完善了配套设施,解决农民的燃眉之急,引水抗旱浇地再无后顾之忧。”室外气温高达40摄氏度,在叶县洪庄杨镇王庄村收割后的麦田里,村民们正忙着利用田间机井抗旱浇地、趁墒抢种,全力做好抗旱抢种保苗工作。
一则新闻引发针对“咬人机井”的检察建议
2020年4月,“今日头条”报道河南省发生多起深井“咬人”事故,其中,有一起事故就发生在叶县洪庄杨镇王庄村。
这则新闻引起了叶县检察院检察长赵弘军的高度重视。他马上组织本院公益诉讼办案干警前往事故现场及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开展调查。
“该案是属于个案还是类案?”“问题的背后存在不存在监管失职、怠于履职的问题?”……通过询问受害人黄某和该村村委会主任,初步了解到该村共有19口机井,系叶县自然资源局耕地提质改造项目一部分,目前机井尚未验收交付使用。实地排查发现,19口机井缺乏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个别机井紧邻村庄住户,安全隐患较大。
通过调查叶县公安消防大队工作台账发现,近四年来,叶县发生坠井事故16起,这些缺少安全设施的机井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
“叶县境内究竟存在多少问题机井?”带着这个问题叶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干警对全县进行拉网式排查。经调查,叶县自然资源局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共涉及洪庄杨镇、龚店镇、廉村镇、仙台镇、水寨乡、邓李乡六个乡镇,涉及机井项目的只有洪庄杨镇。对该镇180口机井全面进行实地勘察发现,均缺少安全措施,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叶县检察院认为该机井建设项目尚未完工,属在建项目,叶县自然资源局作为项目的发包方,在安全生产方面具有行业监管职责,洪庄杨镇政府对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隐患排查职责。经向上级请示报告,叶县检察院遂于2020年5月6日向叶县自然资源局、洪庄杨镇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坚持诉前磋商,形成问题整改合力
“在前期深入磋商的基础上,我们完全接受检察机关的建议,已经启动问题机井整改工程,组织专班积极行动,制订具体的工作方案,筹措资金,完善井房、水泵、电网等配套设施。目前,洪庄杨镇的农用机井全部配齐了设备,不仅能够正常使用,还消除了安全生产隐患。下一步,我们将对全县类似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明确权责、做好对接,切实维护好机井管理使用。”叶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赵惠广说。
2020年6月23日,叶县人大常委会专项视察调研叶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观看了该案相关专题纪录片,与会委员、人大代表均对叶县检察院的做法表示肯定。
公益受损问题复杂、牵涉面广,决不是一纸检察建议就能彻底解决的。叶县检察院把与行政机关磋商作为检察建议的必经程序,释法说理、反复沟通,注重协同督促政府职能部门解决问题,达到政府依法履职、公益得到保护的共赢效果。
坚持“回头看”,监督刚性落在实处
“我种了7亩的玉米,今年由于天旱,农田机井正好派上用场,我们使用电灌浇地,基本上第二遍已经浇完。”王庄村村民王宏青说。
6月8日上午,赵弘军一行来到洪庄杨镇农田“回头看”,查看问题机井整改落实情况,与正在利用水井浇田地的农民交谈。看到眼前的实际情况,赵弘军倍感欣慰,“检察建议发出后,整改落实是关键!”
叶县检察院坚持持续跟进监督理念,常态化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虚假整改、事后反弹回潮等问题,切实做好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一年多来,叶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均得到扎实有效落实。
“通过办理此案,叶县检察院精准发力,依法有效督促叶县自然资源局积极履职,配齐设备,保障了机井的正常使用。洪庄杨镇政府对辖区田地农用机井加强监管,堵塞了‘咬人’农用机井管理上的漏洞,形成工作合力,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赵弘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