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
根据刘新年检察长《关于提请任免王惠君等8名同志检察职务的议案》(平检文[2013]第105号),经平顶山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13年10月25日审议通过。
任命:
王惠君、任书铭、徐遂根、张鹏飞为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王宜民、苗喜明的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批准免去:
乔义恩的汝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徐遂根的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刘新义的叶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任书铭的新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张鹏飞的湛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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