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仝孟蛟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时间:2015-05-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仝孟蛟,男,1962年2月21日出生,研究生毕业,2002年10月任渑池县县长,2007年2月任中共渑池县县委书记,2009年7月任三门峡市市委副秘书长(正县级)。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仝孟蛟受贿一案,系2010年3月26日,河南省院人民检察指定我院管辖的仝孟蛟涉嫌贪污、受贿犯罪的线索。本案于2010年3月26日由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2010年6月7日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仝孟蛟利用担任渑池县县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770万元、美金9.2万元、价值4.05万元的手表一块、价值2万元的消费卡一张及价值96万元的字画五幅。

  2007年至2009年期间,被告人仝孟蛟利用担任渑池县县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将其妻子张林风个人消费的票据先后十一次通过渑池县财政局报销,仝孟蛟将报销所得103.5402万元非法占为己有。

  2010年10月22日,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并做出如下判决:

  1、被告人仝孟蛟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两罪并罚,决定对被告人仝孟蛟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一审判决后,被告人仝孟蛟未上诉,一审判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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