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2015年12月,就在他们憧憬着未来的美好生活时,丈夫在打工的路上突遭车祸,撒手人寰。而年迈的公公婆婆也因为经受不住丧子之痛,相继离世。
一个幸福的家庭,就这样走到了崩溃的边缘。
手抚亲人的遗像,小霞痛不欲生。房前,丈夫亲手栽下的石榴已经花满枝头,灿若云霞的石榴花正在怒放,然而在小霞看来,它们犹如一滴滴带血的泪水,在诉说着这一家的不幸。
为了给丈夫讨个公道,身体日渐笨拙的小霞拖着沉重的脚步,一次次地往返于市区和深山之间,然而,被交警部门认定全责的肇事司机,把家里翻了个底朝天,只凑够了两万块钱。之后,便因经济困难再也无力赔偿。
在一次次的奔波、一次次的失望后,小霞想到了死。可是,当她把一瓶农药送到嘴边时,仿佛感知到了什么,腹中隐隐蠕动的小生命不停地用脚蹬她的肚子,撕扯着她原本就肝肠寸断的心……
死是容易的,活下去却更难!
小霞生下一对龙凤胎后,长期奔波,身体虚弱,导致奶水不足。一边是嗷嗷待哺的一双儿女,一边是家徒四壁的窘况,她连奶粉都给孩子买不起。
万般无奈之下,2016年5月,有人指点,她找到了汝州市人民检察院,接待她的是控申科科长黄超锋。听完小霞声泪俱下的诉说,这个七尺男儿眼眶被泪水打湿了。他把口袋里仅有的200多块钱塞到小霞的手里:“先给孩子买点儿奶粉吧,你放心,你的问题,我们一定会依法一管到底!”
在向院领导汇报后,汝州市检察院依照《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实施办法》,决定对小霞实施司法救助,黄超锋立即着手办理相关手续,申请司法救助。检察院到政法委、政法委到财政局之间的路,黄超锋和同事们走了一趟又一趟。一个月后,申请获得批准,3万元救助金在第一时间打进了小霞的帐户,为她和孩子解决了燃眉之急。
这仅仅是个开始。经认真核实研究,黄超峰发现,虽然肇事者没有能力赔偿,但肇事货车除购买交强险外,还有商业保险,可以通过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申请保险理赔。
“你不懂程序不要紧,我们可以告诉你!你不会写诉状不要紧,我们可以帮你写!”从那以后,汝河南岸的这座深山,总能看得到那一抹如雨过天晴一般的检察蓝……
就这样,黄超锋不仅义务为小霞起草了附带民事诉状,还叮嘱公诉部门的同事尽快将该案提起诉讼,加强同法院沟通,争取让法院在法定期限内早日作出判决,让小霞早日拿到赔偿款。在案件审理期间,他时常联系小霞,鼓励她要相信法院、相信法律,要对未来的生活有信心。经过法院判决,小霞他们主张的51万元赔偿金一分不少地讨了回来。
小霞一家的生活逐渐走上正轨,检察官们的心里也一直牵挂着她们。2018年10月,一个阳光灿烂的秋日,黄超锋和同事们带着礼品,来到了小霞的家。不善言语的小霞从屋里捧出几个又红又大的石榴,流着泪说:“俺不知道该怎么报答你们,这是今年我家树上结的最好的果子,我不舍得吃,藏了起来,就等着俺的亲人检察官来......”
检察官们接过这份沉甸甸的礼物,泪水再一次打湿了眼眶......
是啊!群众的称赞,是最动听的声音;群众的认可,是我们工作的动力。黄超锋只是汝州市上百名检察干警中的普通一员。他不忘入检时的初心,不忘入党时的誓言,牢记责任和担当,用心血和汗水,捧回了一个个闪光的奖牌。汝州市检察院控告申诉工作长年位居平顶山市检察系统第一名,控申接待室连续9年被表彰为“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近年来,他们把“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作为新时期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创新实施“四个一”工作机制,坚持把群众来信当家书阅处,把信中所反映的问题当作案件办理,环环相扣、层层推进,彻底实现案结事了,让群众感受到更多的司法温度和检察温情,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赢得了群众信任。正是有许多像黄超锋这样的检察人,勇担正义,执法为民,迎接挑战,拼搏出彩,才让庄严的检察蓝在公平正义的苍穹下更加绚丽夺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