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人事任免案,表决通过任命侯民义任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平顶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任命侯民义为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在调任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任职之前,侯民义曾任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
原检察长刘海奎调任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刘海奎同志因工作调动,本人提出辞去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平顶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刘海奎辞去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
侯民义进行宪法宣誓
侯民义同志简历
1985.09—1989.07 中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
1989.07—1990.12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干部 (其间:1989.08—1990.07 在长葛市人民检察院挂职锻炼)
1990.12—1994.01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科员级书记员
1994.01—1997.09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副科级助检员
1997.09—2000.01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正科级助检员
2000.01—2000.03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副处级干部
2000.03—2003.05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副处级检察员(其间:2001.02—2001.06 在河南省委党校第2期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2002.04—2003.03 在辉县市高庄乡火岔村驻村;2002.06取得郑州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法律硕士学位)
2003.05—2007.07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副处级检察员
2007.07—2009.07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正处级检察员
2009.07一2013.07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综合指导处处长
2013.07—2017.09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
2017.09—2017.10 提名为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
2017.10— 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