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平检头条
平顶山市检察院发布2018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10件事项
时间:2018-05-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平顶山市检察院发布2018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10件事项

  6月21日下午,平顶山市委政法委组织召开全市政法系统爱民实践服务承诺新闻发布会。平顶山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张全营,平顶山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马建林,平顶山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遂根,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单位领导出席新闻发布会,通报工作情况,并发布服务承诺事项。平顶山市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李丽莎主持会议。河南日报、河南电视台、河南法制报等十余家省市新闻单位参加新闻发布会。


平顶山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张全营


平顶山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马建林


平顶山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遂根


平顶山市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李丽莎

  发布会上,平顶山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马建林公开发布10项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

  市院办公室、侦监、公诉、未检、民行、控申、宣传、案管中心负责人参加发布会。 

  市检察院对外发布的10件实事是:

  一、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开展专题调研,广泛征求群众法治需求,找准检察机关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制定服务保障意见措施。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保障“五个振兴”“四好农村路”建设、农村脱贫攻坚、厕所革命等重点工作,加强“三留守”人员司法保护,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结合司法办案,针对发现的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制度漏洞,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意见建议,促进乡村社会治理。

  二、服务保障科技创新和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发挥法治对创新的引领、支撑作用,依法保护知识产权,慎重对待企业和科研单位在创新探索中出现的决策失误和偏差,最大限度激发企业和科研单位创新活力。坚持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平等保护,研究出台服务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意见措施,依法惩治各类侵犯产权犯罪,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加强相关申诉案件办理,加强与工商联和相关企业的联系沟通,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坚决防止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坚决防止将科研经费使用中的违规当作犯罪对待,严格区分科技成果转化利益与利用职权索贿受贿、贪污侵占的界限。通过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保障科技创新的举措,不断优化企业营商环境,让广大科技人员更放心地从事创新、让企业家更加放心地经营好企业。

  三、加强生态领域公共利益保护工作。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组织开展生态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开展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采取挂牌督办、参办、领办等方式,集中办理一批重点案件。落实省检察院与省国土厅、环保厅等6部门会签的《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的意见》,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作用,充分发挥“两法”衔接平台作用,及时监督纠正一批破坏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结合办案开展普法教育,加强工作宣传,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典型案例,积极构建保护、打击、预防、修复为一体的生态检察工作模式,推动受损的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修复。加强向党委政府的汇报沟通,积极推动出台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强化生态领域公共利益司法保护。

  四、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加大针对未成年人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完善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机制,认真办好每一起案件,依法维护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积极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民事行政检察试点工作,发挥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作用,加强涉罪未成年人心理辅导、社会帮扶,为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健康成长创造条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修复社会关系。

  五、开展检察官“以案释法”普法活动。

  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强化机制建设,将检察官“以案释法”普法活动作为司法办案的自然延伸和有机组成部分,推进普法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对作出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不支持监督请求等终局性处理的案件,以及作出纠正违法、通知立案、通知撤案等监督决定的案件,向案件当事人、辩护律师、诉讼代理人、申请人、申诉人和有关机关,说明案件办理的事实依据、法律适用和办案程序,争取理解认同。在此基础上,结合所办案件,针对不同群体,采取送法上门、组织法庭旁听、巡回宣讲、警示教育等不同形式,进一步深化普法宣传。

  六、深化“温情司法关爱岗”工作机制。

  在司法办案中,坚持温情司法关爱活动与司法救助、脱贫攻坚、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对涉案贫困家庭人员,除申请国家救助外,与当地基层组织、民政部门相结合,充分运用国家有关政策,定向帮扶。对于学龄儿童、孤寡老人、失独家庭,定期不定期回访走访,组织有关专家开展心理疏导、精神抚慰等活动。通过温情司法,充分体现新时代检察机关、检察人员的司法人文关怀,积极修复被犯罪行为破坏的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七、切实规范司法行为。

  积极参与、扎实开展全国执法司法规范化大检查,部署开展“规范司法行为、全面从严治检、推动转型发展”大讨论活动,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检查整改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自身司法行为的文明规范,加强群众合法权益保护,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八、建设 “12309检察服务中心”。

  根据高检院统一部署和要求,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创新工作机制,构建规范统一的 “12309检察服务中心”网络平台和实体大厅。集中检察服务、案件信息公开、接受监督等职能为一体,方便群众通过网站、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电话热线等渠道,获得全方位立体式检察服务。

  九、加大重要案件信息和有关法律文书公开力度。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依法及时公布社会广泛关注的刑事案件的批准逮捕、提起公诉,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的提起公诉等重要案件信息;及时公开人民法院所作判决、裁定已生效的刑事案件起诉书、抗诉书,不起诉决定书,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等法律文书,让律师、当事人以及社会公众都能看得到、查询得到。

  十、加大新媒体检察宣传工作力度。

  适应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特点,大力加强检察机关互联网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建设和应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组织“讲检察故事、展文明形象”集中采访等宣传活动,增进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认识和了解。


·法治日报丨行政机关落...
·三月争春意,巾帼绽芳...
·在一个个精品案件引领...
·平顶山市检察机关2023...
·2023年平顶山市事业单...
·检视反思 细化举措 压...
检务公开-平检简介 检务公开-市院领导
检务公开-部门职能 检务公开-公开事项

版权所有: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建设路西段265号 电话:0375-2970382 邮编:467000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邮箱:pdsjcxc@163.com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AmazingCounter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