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清明,阴雨绵绵,鲁山县第六烈士陵园坐落在大山深处,山路崎岖,大雾弥漫,能见度有时不足五米。干警们循着小路来到海拔近千米的大山和密林深处的烈士墓地。
“1947年8月,解放军晋冀鲁豫野战军陈谢兵团强渡黄河挺进豫西。1948年1月29日,其中15名伤病员,被安置到南召县粮食庵村疗养。2月1日,伤病员突遭土匪袭击,8名伤员牺牲,王新元等6名伤员被匪徒绑架到鲁山境霍庄村杀害,当地群众将烈士就地掩埋。1966年,霍庄村支部备棺将烈士移葬于霍庄村南。”在干警吴梦洁的讲述中,全体干警一次次被烈士们的英勇事迹所感染。
誓言响彻山岗。“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烈士墓前,干警们面向党旗和烈士纪念碑,高举右拳,重温入党誓词。一句句诺言铿锵有力,一声声宣言发自肺腑,随着春风在山间回荡。
鲜花致敬英烈。干警们肃立瞻仰六位烈士陵墓,鞠躬表达缅怀之情。随后缓缓走向烈士墓,把一束束寄托哀思的菊花敬献烈士墓前,近距离感受76年前长眠于此的先烈们的英雄气概,暗下决心要赓续英烈精神,内化为“奋进第一方阵、争创全省一流”的内生动力。
据了解,鲁山县作为革命老区,1928年中国共产党已在鲁山开展革命活动。从土地革命时期开始,先后有百余名烈士长眠于此。
尧山镇霍庄村深山区的6名解放军烈士墓,过去道路崎岖难行,杂草丛生,破败荒凉。平顶山市检察院和鲁山县检察院专门成立“缅怀英烈、不忘初心”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小组,经过多次实地核查,依法发出检察建议推动修复,才有了现在幽静整洁、修葺一新的第六烈士陵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