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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检察机关新年伊始开展作风大整顿 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
时间:2018-01-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切实加强检察队伍作风建设,引导全市检察人员弘扬正气,遵规守纪,开拓进取,勇创佳绩,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全市干部作风大整顿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检察机关实际,经市检察院党组研究,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检察人员作风大整顿活动。

  一、这次作风大整顿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指示精神,以全市干部作风大整顿为契机,在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开展作风大整顿活动。全市检察机关作风大整顿要以持续推进、步步深入、注重实效、强化巩固为原则,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强党性、增本领、促担当;坚持把领导带头贯穿始终,做示范、提士气、聚合力;坚持把问题整改贯穿始终,树正气、转作风、求实效;坚持把建章立制贯穿始终,强监督、重问责、建制度。下大气力解决能力不足不能为、动力不足不想为、担当不足不敢为、违反规定乱作为问题,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和苦干实干的竞进态势,在两级院形成勤奋好学、严谨细致、勤勉高效、务实担当、严格自律的好作风,为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晋位次争上游走前列、综合实力重返全省第一方阵”的奋斗目标作出更大贡献。

  二、这次作风大整顿重点解决六大问题。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中指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新表现;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和全市干部作风大整顿五个方面突出问题为重点。着力树正气,反邪气,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运用作风大整顿实际成效,推动司法公信力持续提升。

  一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不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政治理论学习不深不透,缺乏自觉性、系统性;对于社会上的错误行为和不良现象缺乏大胆制止的勇气,甚至人云亦云传播小道消息;组织观念淡漠,缺乏服从意识和大局观念,个人利益至上,不相信依靠组织,遇事不找组织找关系,甚至请客送礼搞不正之风。

  二是精神懈怠,士气不振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精神不振,意志消沉,缺乏进取心上进心。一些同志工作以不出事为标准,创先争优意识和动力不足。个别同志心态不端正,不干事,瞎挑事,乱告状。少数同志,受司法体制改革和监察体制改革的双重影响,思想有所波动,对检察工作新常态不适应,对检察事业缺乏信心。

  三是司法观念陈旧,行为不规范的问题。存在重实体轻程序,重监督轻效果;司法文书案件信息填写不规范,卷宗材料有错漏,装订不合要求;不加区分完全复制粘贴公安机关提请书中的部分内容;案件讯问提纲格式化,案件讯问笔录制作不规范;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案件信息填写滞后,数据审核修正不及时;对待群众态度不端正,在接待群众来访、息诉罢访工作中,不够热情、缺乏耐心、敷衍塞责,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更好地满足群众合理诉求上研究不深、方法不多。

  四是司法水平不高,领导能力欠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学习不勤奋不深入,不能适应新时期检察工作新要求;忽视对新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研究,对所学知识理解不精深不透彻;缺乏学习的广泛性、系统性,视野不宽,创新意识不强,工作中墨守陈规,疲于应付;对检察改革中面临的困难,研究不够,不能准确把握检察人员思想动态,做思想工作的针对性不强;个别中层干部,只求“八面玲珑”挣票数,遇到矛盾绕着走,发现问题不愿管,工作中充当“二传手”,带队伍、抓业务的“一岗双责”意识不强,队伍管理松软现象时有发生。

  五是不思进取,效率低下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缺乏事业心和敬业奉献精神,个别同志认为自己的岗位不重要,工作劲头不足,自甘平庸,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个别中层领导工作中搞形式主义,驾驭工作和指导基层工作能力不足;责任心不强,以“不知道、不归我管”为由,对工作能推就推,缺乏应有的担当;工作作风拖沓,不主动、不及时、不认真,影响整体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六是执纪不严、纪律松弛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不守工作纪律,迟到早退,工作期间随意外出办事,不按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甚至长期不上班;上班期间玩手机、打游戏、网聊网购、看电视剧、视频等;不按规定派遣车辆,存在公车私用现象,下班后公车不返回机关;纪律监督部门个别时候存在“好人主义”思想,怕得罪人,不能严格执行现有规章制度。

  三、这次作风纪律大整顿的八大保障措施。

  一是突出领导表率。坚持以上率下、示范引领。各级领导要敢于叫响“向我看齐”,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大多数”检察人员的作风转变。领导干部要带头把自己摆进去,带头联系个人思想、学习、工作、生活及作风实际开展对照检查,带头剖析整改,转变作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相关细则办法,为全市检察机关作风大整顿树立鲜明导向,释放上行下效的正能量,凝聚正风肃纪的向心力。

  二是持续深化学习教育。围绕司法改革对检察人员思想的冲击和影响,坚持做好思想教育和疏导工作,努力把检察人员的思想波动降到最低。着力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党章党规党纪教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对检察人员提出的新要求。

  三是加强队伍管理。根据司法体制改革对机构、人事整合要求,及时调整岗位和人事安排,尽快通过组织架构的重建,凝聚中层干部和检察人员干事创业的热情和动力。不断提高机关管理水平,建立科学的奖勤罚懒绩效管理方法和机制,有效激发检察人员工作积极性。加大业务培训力度,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不断拓展业务培训渠道,持续提升检察人员综合素能。

  四是开展大谈心活动。结合司法体制改革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从党组做起,自上而下开展广泛的大谈心活动,真正发现制约检察人员工作激情和检察工作发展根本性的问题。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五是强化内外监督。成立督查小组,采取明察暗访、集中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形式,围绕作风大整顿中六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对市院机关和各基层院进行监督检查。要突出真督实查,敢于“唱黑脸、当包公”,奔着问题去,不怕得罪人。既要督任务、督过程、督成效,又要查认识、查作风、查责任,盯紧不落实的事,倒查不落实的人。同时,通过制作问卷调查函,主动征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的意见。开通“作风大整顿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广泛收集针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建议。

  六是抓好正反典型。要及时发现和培养一批先进典型,集中进行表彰。同时,对于思想不重视、整改不积极、成效不明显、工作上不去的,要抓一些反面典型,进行通报批评、集中约谈,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

  七是严格责任追究。对媒体曝光、群众举报和通过监督检查、民主评议等途径发现的突出问题,要认真追查,切实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于不敢担当、不负责任,群众意见较大,不宜在现岗位继续任职的,及时进行调整;对于不敢为、不能为、不想为、乱作为造成严重损失、恶劣影响或构成违纪违法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八是建立健全机制。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在作风大整顿过程中,市检察院党组每月要听取一次作风整顿情况汇报,总结交流工作,通报督查情况,宣布处理决定,完善推进措施。要建立长效整改机制,把整改共性问题与个性问题,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立行立改与长效整改结合起来,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韧劲狠抓落实,切实从源头杜绝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要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把作风大整顿与领导班子和检察人员日常考核、年度考核结合起来,与干部任免、奖惩结合起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在全市检察机关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

  四、这次作风纪律大整顿的具体要求有四项。检察机关作风大整顿既是攻坚战又是持久战,各基层检察院、市院机关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切实做到思想真触动、问题真解决、作风真转变、工作真落实、效率大提升。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侯民义同志任组长的作风大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负责全市检察机关作风大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检察院政治部综合处,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县(市、区)院要结合自身实际,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开展好本单位的作风整顿工作。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报纸、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体作用,在平顶山市检察院网站、平顶山检察微信平台开辟专栏,广泛宣传开展作风大整顿活动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各单位、市院各部门在作风大整顿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加大问题通报批评和先进典型宣传力度,切实做好舆论引导工作,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三是注重统筹兼顾。正确处理作风大整顿活动与日常检察工作的关系,把作风大整顿工作与推进全市检察工作相结合,与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相结合,与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相结合,通过作风大整顿活动,实现树正气,反邪气,提升司法公信力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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