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新华区院以涉嫌集资诈骗罪、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将平顶山市亿通投资担保公司(以下简称“亿通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犯罪嫌疑人王贯亚、王亚川、贾艳平依法批准逮捕。
经查,犯罪嫌疑人王贯亚(男,42岁,亿通公司董事长,实际出资控股人)于2010年8月出资成立亿通公司,犯罪嫌疑人王亚川(男,33岁)任法定代表人,犯罪嫌疑人贾艳平(女,51岁)经招募,任该公司客户经理。亿通公司成立后,以设立大型户外广告牌、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发放宣传卡片、在公司播放电视广告片等方式进行对外宣传,并以每月1.5分至2分不等的高息,吸引群众进行投资。同时以平顶山市亚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国香苑苗木培育有限公司、平顶山市佐顿贸易有限公司等企业对外借款,由亿通公司提供担保,吸收群众存款。截止2014年11月11日,共吸收1251名群众近6.14亿元投资款,无法退还投资本金及利息。
该案涉案金额特别巨大,被害人众多,案发后,被害人多次到省、市群访,严重影响了经济社会管理秩序,备受社会关注。新华区院在案发后第一时间,派员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引导公安机关围绕三名犯罪嫌疑人涉嫌的三个不同罪名有重点地进行侦查取证,对涉嫌伪造的书证要求送交鉴定,及时梳理、完善和固定证据,确保案件顺利推进。该案提请逮捕后,新华区院采取以两人为主、五人辅助的办案模式,高质高效地对二十余本卷宗材料进行审查,仅用三天时间制作完成长达9.5万字的审查报告,并依法对三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据新华区院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