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林海同志负责市人民检察院全面工作。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薛万庆同志分管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九检察部、案件管理办公室、检务督察处。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顾子杰同志分管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计划财务装备处、检察技术信息处、司法鉴定中心。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新义同志分管第五检察部、第十检察部、第十一检察部筹备组、司法警察支队;暂时代管政治部人事教育处、政治部组织处、政治部宣传处、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处。
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陈鹏云同志负责市纪委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