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牢目标导向 营造清正生态
根据河南省检察院2022年第一季度业务工作调度会议精神,平顶山市检察院紧密围绕检察业务指标和重点工作任务,树牢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对标要求,开展“三个规定”填报工作。
2022年第一季度,平顶山市两级检察机关主动记录报告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67件。其中,反映情况、过问了解的占96%,干预、插手检察办案或不当接触的占4%。
数据表明,检察机关记录报告的,干预、插手检察办案,要求法外开恩的只是极少部分,绝大多数是社会各界向检察干警陈述案情、反映情况、了解案件进展,担心案件被拖延或偏袒对方当事人,希望检察机关依法办案、秉公办案。
根据省院要求,2022年第二季度要坚持时间过半任务过半,三季度就要确保任务基本落地,四季度主要是对照总台账查漏补缺、搞好精装修,确保高质量完成好全面目标任务。落实好“三个规定”工作任务,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扑下身子干实事、做实功、求实效,要以自身的实干笃行,引领广大干警无需扬鞭自奋蹄,自觉干事担事、尽职尽责,不仅需要在检察机关内部形成逢问必录的自觉自律,还要在全社会形成“问不问都一样,依法办事最重要”的法治共识。
诚恳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进行监督,也请对我们的工作予以支持,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