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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人大报告
时间:2021-02-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2月2日在平顶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侯民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士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领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忠诚履职,担当作为,积极进取,各项检察工作稳进提升。 

  

     一、牢牢把握服务发展首要任务,在同频共振顾大局中彰显检察担当 

 

  积极融入依法战疫。依法稳妥办理涉疫情防控案件,提前介入15件,批捕16人、起诉20人。从严从细落实疫情安全防护措施,全市检察机关650名党员干警参与社区防疫工作。出台服务保障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的18条意见,精准服务“六稳”“六保”,助力企业复工复产。运用“三远一网”系统远程提审2351件3061人、远程庭审1113件1410人、远程送达537件,有力保障刑事诉讼活动有序进行,“线上”办案成为防疫背景下司法办案的常态和亮点。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聚焦“六清”要求,强化问题研判、态势分析,实行“挂图作战”、倒排工期,做到“一案一台账”“一案一团队”,确保案件在规定时间全部清结起诉。坚持“不放过、不凑数”办案原则,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统一由省检察院把关,所有涉恶案件由市检察院统一把关,既监督纠正随意定性、“搭车扫黑”,又加强检查指导、防纵防漏。依法对5件23人去掉黑恶定性,对没有认定的6件23人定性为黑恶犯罪。扎实做好“打伞破网”“打财断血”、推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等相关工作,移交“保护伞”线索66条,督促查封、扣押、冻结涉黑涉恶财产5.53亿元,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42份,深化以案促建、以案促治。

  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发展。坚持惩治与保护并重,在依法打击涉企犯罪的同时,落实服务民营经济司法检察政策,切实做到慎捕、慎诉、慎押,能拉一把就拉一把,对民营企业负责人涉嫌犯罪的依法不批捕9人、不起诉7人,建议变更羁押强制措施3人,避免一个企业家涉罪垮掉一个企业、众多员工失业。对既未撤案又未移送审查起诉、长期搁置的“挂案”组织专项清理,排查出10件,已督促结案10件,帮助企业摆脱诉讼之困。汝州市检察院立案监督的宁某某涉嫌骗取贷款案被最高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牢固树立“企业为王、精准服务、效果至上”理念,建立健全与工商联信息互通、日常联络、联合帮教等机制,务实开展检企结对帮扶、送法进企业等活动,相关经验做法得到省人大常委会、省工商联领导及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深度参与和促进社会治理。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828人、起诉4898人,助力平安鹰城建设。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涉众型犯罪,积极开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专项活动,依法批捕经济金融犯罪嫌疑人76人、起诉139人,最大限度追赃挽损。坚持宽严相济,能在检察环节化解的矛盾和问题决不“击鼓传花”,全市检察机关不捕率26.4%、不诉率11.3%,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87.2%,均位列全省第一方阵。围绕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组织开展“醉驾”案件入罪入刑研讨,防范社会矛盾累积。结合办案,形成的专项业务分析报告,被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肯定7篇,推动相关行业、领域源头治理。

 

 

  二、牢牢把握司法为民根本立场,在践行宗旨保民生中贡献检察力量

  扎实做好涉农检察工作。坚决惩治扶贫领域腐败犯罪,落实涉扶贫领域财物依法快速返还机制,鲁山县检察院办理的崔某某挪用公款案,被最高检察院评为涉扶贫领域财物依法快速返还典型案例。认真执行司法救助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意见,对因案致贫群众摸底建档,对符合条件当事人主动帮扶,先后给予42人司法救助76万余元。试点推行“杨来法”式涉农检察联络员制度,汝州市检察院、宝丰县检察院选聘3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涉农检察联络员,服务基层群众,支持乡村振兴。

  将心比心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牢固树立“办信就是办案、办信更是办民生”理念,对具备回复条件的877件群众来信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办结答复739件,3个月内办理结果或进展答复率100%;息诉385件,赴省重复访下降52%。切实发挥领导干部办信更能让信访人信服的优势,两级检察院领导干部带头办理信访案件269件,已办结224件。积极开展信访积案化解行动,坚持“一个案件、一个领导、一班人马、一案一策、一包到底”,把法理、事理、情理说清楚、讲明白,让当事人心悦诚服,办结积案14件、化解14件

  没完没了抓好最高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坚持“最低限度容忍”与“最高限度保护”,依法从严从快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成年人犯罪,批捕189人、起诉253人,对未成年人被害人完善“一站式”询问、救助机制,避免“二次伤害”。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依法不批捕涉罪未成年人37人、附条件不起诉37人、相对不起诉42人,心理疏导、观护、矫治236人次,既强调宽缓化处理,又做到精准帮教、有效管束、促进保护。深入推进送法进校园活动,全市两级检察院267名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联合市民政局等十多个部门会签文件,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凝聚各方力量共护未成年人成长。石龙区检察院联合区教体局对330名教师、教辅人员进行入职审查,携手筑牢校园安全“防火墙”。市检察院、新华区检察院分别被全国妇联、团中央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期待。认真组织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与河湖“清四乱”、“三山”整治攻坚、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等活动一体推进。积极落实“河长+检察长”制,办理涉河湖公益诉讼案件65件,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4处,清理各类垃圾1.2万余吨,整治黑臭水体2.5万余平方米。针对矿山生态修复治理,立案8件,发出检察建议8件。舞钢市检察院联合相关单位开展生态修复治理专项检察行动,督促治理矿区面积43万平方米,覆土5.6万立方米,植树10万余棵,有效改善22座矿山环境。宝丰县检察院办理的矿山生态修复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公益诉讼典型案例。针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问题,立案办理涉食药品类公益诉讼案件58件,通过诉前程序办结55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三、牢牢把握公平正义价值追求,在“四轮驱动”促发展中做精检察主业 

 

  着力做优刑事检察。认真履行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职责,完善监检衔接机制,受理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31件44人、起诉28件45人,新华区检察院、湛河区检察院办理的王某某贪污案、陶某挪用公款案分别获评全国、全省职务犯罪检察精品案例。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5件49人、监督撤案67件75人;纠正漏捕226人,纠正漏诉253人,监督后有罪判决401人,纠正漏捕、漏诉及监督后有罪判决人数均位列全省第2;提出刑事抗诉19件,已改判8件,发回重审5件。进一步加强刑事执行监督,起诉服刑人员重新犯罪30人;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不当提出纠正意见被采纳28件,位列全省第1;监督财产刑执行案件221件。郏县检察院办理的陈某某财产刑执行监督案被省检察院评为精品案件。

  努力做强民事检察。强化生效裁判监督,受理生效民事裁判监督案件200件,审结194件,提请上级检察院抗诉22件,市检察院抗诉5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7件,法院采纳12件;对正确的法院裁判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127件,做好释法说理,引导服判息诉。加强民事执行监督,受理案件56件,发出检察建议52件,采纳52件,以监督支持法院破解“执行难”。深入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制定虚假诉讼民事检察监督办案指引,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8件。市检察院办理的苗某某虚假诉讼案,为当事人挽回损失700余万元,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不断强化审判违法行为深层次监督,依法对1起民事枉法裁判案件线索移送立案侦查,被最高检察院评为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典型案例。

  逐步做实行政检察。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的双重监督作用,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以行政争议化解为重点,加强与法院、行政机关的配合协作,积极组织开展公开听证,寓监督于矛盾化解中,成功化解21起行政争议案件,推动实现案结事了政和。以非诉行政执行监督为抓手,受理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63件,发出检察建议59件,采纳59件,推动近300余起自然资源领域非诉行政执行监督案件纳入地方政府集中整治计划。宝丰县检察院、鲁山县检察院办理的国土资源领域非诉行政执行监督案件分别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例。

  积极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聚焦法定重点领域,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56件,同比上升43.6%;通过诉前程序办结320件,位列全省第1;提起诉讼19件,挽回国有财产损失380余万元。汝州市检察院通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支持相关职能部门为716名现役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和优抚金1234万余元。卫东区检察院对驻训靶场周边违章建筑存在安全隐患线索予以立案,维护部队周边安全和军人权益。积极稳妥探索“等外”监督案件,叶县、郏县、湛河区检察院组织开展“机井咬人”专项整治及文物保护专项活动,为拓宽公益诉讼领域提供了实践样本。推动成立市法学会公益诉讼研究会,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各方面支持配合公益诉讼的工作格局。

  

  四、牢牢把握队伍建设立业之基,在从严治检重自强中展示检察形象

  把牢政治属性抓党建。坚持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切实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15次,自觉将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方方面面。坚持“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要求,教育引导干警以政治标准审视业务工作、以业务成效检验政治自觉,推动讲政治与强业务互促互进、抓办案与顾大局有机统一。认真落实新时代党建工作要求,坚持党的建设与文明创建、检察业务协同推进、深度融合,全方位提升检察工作整体水平。

  坚持“五化”引领提素能。着眼提升标准化、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用好“学习强国”、最高检察院“检答网”平台,办好市检察院“学习交流”平台,采取周末大讲堂、领导干部上讲台、检察官教检察官等方式,组织开展优秀公诉人竞赛,公文写作竞赛,优秀办案能手、管理人才评选等活动,提升依法履职水平。围绕解决制约不足、配合不够等问题,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建立工作会商机制,统一执法司法理念和标准,消除分歧、凝聚共识。按照市委政法委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专项检查活动。深入推进以“案-件比”为核心的办案质量评价管理体系建设,分类制定业绩考评办法,引导检察官办案重规范重质量,努力把每一个环节工作做到极致。1名干警被最高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办案检察官,3名干警分获全省十佳、优秀公诉人,19个集体和17名干警受到省级以上表彰,40项工作经验被最高检察院、省检察院转发推广,17起案件被评为全国、全省精品案件、典型案例。

  狠抓廉政建设传压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治检,认真抓好省检察院巡视及市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健全完善党组与驻院纪检组同向发力机制,切实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中。推动从严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全市两级检察院共记录报告177件,无“零报告”单位。着力推动真抓真管真严,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闭门会议,点名道姓、见人见事讲问题、敲警钟、提要求、压责任。注重发挥系统内巡察和检务督察利剑作用,组织对2个基层检察院开展巡察,深入基层一线明察暗访,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持刀刃向内,严肃查处违纪违法干警7人,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树立持续从严、越来越严的鲜明导向。

  

  自觉接受监督树公信。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加强司法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根据审议意见持续改进工作。扎实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常态化精心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及转交案事件25件。依法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先后11次邀请24名人民监督员就案件公开听证、司法办案等相关工作进行监督。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发布符合公开条件的法律文书3936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776件,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7788件,法律文书公开率96.9%,位列全省第2。围绕“同舟共济,检护明天”、护航民营经济发展等主题,全市两级检察院统一开展检察宣传周、检察开放日等活动,让群众走近检察、了解检察、监督检察。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得益于市委的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与发展大局形势相比,检察工作为大局服务切入点还不够准、方法还不够多,服务保障措施有待进一步优化;二是与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期待相比,“检察产品”的供给还不够充分,解决群众操心事揪心事烦心事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与“四大检察”全面平衡充分发展要求相比,工作还有短板,仍存在监督不规范、不深入等问题,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监督实效尚需付出进一步努力;四是与新时代赋予检察工作的重任相比,司法理念转变、履职能力提升、纪律作风建设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切实解决。

  

  

  

2021年工作意见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开启“十四五”规划、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鹰城的开局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省委和市委全会部署要求,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不断提升检察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切实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以更强的政治自觉为民司法。从政治高度认识和处理业务问题,让业务工作更深更实体现政治要求,在司法办案中落实和维护党的领导。检察办案决不能只守住形式“不违法”底线,要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坚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聚焦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抓实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窨井盖综合治理等一系列检察为民实事。以公开听证为抓手,切实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让公平正义以人民群众可感、可触、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二、以更实的方法措施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全市打造“七地一枢纽”,大幅提升“八个度”的战略安排,结合检察职能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为“十四五”时期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紧紧围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全力做好支持、平等保护各类企业经营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依法惩治和预防经济金融领域犯罪网络犯罪,深入推进“河长+检察长”制等工作。紧紧围绕平安鹰城建设,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积极参与促进市域社会治理,持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以更大的责任担当履职尽责。不断深化、更新司法检察理念,切实以民法典精神规范、指引检察履职,围绕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制改革和建设,进一步完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法律监督体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加强民事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坚持法定性与必要性相结合,抓住倾向性、引领性、解决同类问题的案件,用足用好抗诉、检察建议等不同监督方式。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坚决防止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持续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实现案结事了政和。切实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规范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努力提升法律监督品质。

 

  四、以更严的纪律要求锻造队伍。紧紧抓住“人”这个核心,从思想上、政治上、能力上、作风上促进检察干警全面发展、全面提升。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从最基本、最基础、最常规,常常也是政治能力建设最薄弱的方面做起,下功夫解决“不适应”“跟不上”“本领恐慌”问题。坚持严的主基调,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彻底整治顽瘴痼疾,同步加强思想教育和制度建设,打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面对形势的变化、事业的拓展、人民的期待,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强化使命担当,依法履职尽责,以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新成效,为我市建设全国转型发展示范市、争当中原更加出彩样板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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