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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平顶山检察”20个内设机构正式亮相
时间:2019-04-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在省院统一部署下,平顶山市检察机关顺利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工作,市检察院20个内设机构正式同社会各界见面。 


 

办公室(人民监督员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市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组织安排机关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起草审核相关文件文稿,管理秘书事务,处理检察信息,编发内部刊物。组织指导人民监督员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负责外事工作。负责检察重点工作和领导同志批办事项的督查工作。 

联系电话:0375-2970086


政治部


 

负责全市检察机关的思想政治、组织人事、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政治部设人事教育处、组织处、宣传处(新闻办公室)。 

1.政治部人事教育处 

负责市人民检察院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干部考核、任免、调配及工资档案管理工作。协同地方党委做好各基层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的管理、配备工作。负责全市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队伍管理与组织建设相关工作。管理全市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的警衔报批。负责组织制定全市检察机关中长期教育培训发展规划,组织管理检察人员的教育培训。规划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岗位练兵、师资队伍建设等。负责全市检察机关高层次人才的选拔培养。 

联系电话:0375-2970103

2.政治部组织处 

负责开展具有检察特点的思想政治工作。协助党组指导、督导全市检察机关党建工作。组织安排有关政治工作的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承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中心组学习事宜。负责全市检察机关的表彰奖励和先进典型的总结推广工作。指导全市检察机关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和检察文化建设,负责基层人民检察院考评工作。 

联系电话:0375-2970126

3.政治部宣传处 

负责宣传检察工作的职能、方针、政策,宣传检察工作的重大部署、重大事项、重要活动及工作成果。宣传检察机关的先进典型和队伍建设情况。协助党组抓好全市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协调、管理全市检察机关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负责涉检舆情的引导应对工作。 

联系电话:0375-2970383
 

第一检察部


 

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除第二、三、四检察部承办案件以外的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联系电话:0375-2970136
 

第二检察部


 

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故意杀人、抢劫、毒品等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联系电话:0375-2970166

   

第三检察部


 

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市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联系电话:0375-2970199
 

第四检察部


 

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联系电话:0375-2970203

   

第五检察部


 

负责对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 

联系电话:0375-2970233

   

第六检察部


 

负责办理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民事案件的审查、抗诉。承办对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办理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民事申诉案件。 

联系电话:0375-2970262

    

第七检察部


 

负责办理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行政案件的审查、抗诉。承办对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办理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行政申诉案件。 

联系电话:0375-2970271

    

第八检察部


 

负责办理法律规定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办理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公益诉讼申诉案件。 

 

第九检察部


 

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联系电话:0375-2970299
 

第十检察部(国家赔偿工作办公室)


 

负责受理向市人民检察院的控告和申诉。承办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联系电话:0375-2970266
 

法律政策研究室


 

调查研究国家公布的与检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在全市检察机关的执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全市检察工作适用法律问题提出立法和司法解释建议。围绕全市检察业务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审核市人民检察院出台的涉及业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指导并组织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负责司法体制改革综合协调相关工作。承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和专家咨询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市人民检察院平安建设等日常工作。负责市人民检察院对台事务工作。 

联系电话:0375-2970353
 

案件管理办公室


 

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监管、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统一组织案件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业务统计分析研判。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应用。统筹规范司法。统一接待律师、诉讼代理人,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联系电话:0375-2970763
 

司法警察支队


 

负责全市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的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组织全市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履行职责,指导、考评全市检察机关司法警察业务工作。协调全市跨地区的重大警务活动。 


 

检务督察处


 

负责对全市检察机关执行法律、法规和高检院、省院、市院的规定、决定情况进行督察。负责研究制定检务督察工作有关政策。协助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负责对基层人民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考评工作。承担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承担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检察官惩戒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联系电话:0375-2970380
 

计划财务装备处


 

负责制定实施全市检察机关财务和装备规划,编制市人民检察院支出规划和部门预决算。负责市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 

联系电话:0375-2970516
 

检察技术信息处


 

负责组织落实高检院、省院、市院制定的检察机关技术工作制度和部署。负责全市检察技术部门勘验取证、检验鉴定、技术性证据审查等工作的协调和指导;承担市院其他业务部门和下级人民检察院送检的重大和疑难复杂案件的检验鉴定、技术性证据审查和技术协助工作;管理、指导全市检察机关专线网络、视频会议等系统的建设和保障等工作。负责全市检察机关信息化需求统筹及信息化应用系统平台建设、管理和运维;负责全市检察机关涉检网络舆情监测工作。 

联系电话:0375-2970329
 

机关党委


 

负责市人民检察院机关的党群工作。 

联系电话:0375-2970555
 

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市人民检察院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联系电话:0375-2970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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