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观促学、以评代训。为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到实处,进一步提升普通犯罪案件办理质效,提高公诉人出庭履职能力,3月1日上午,平顶山市检察院开展刑事二审案件庭审观摩活动和跟庭评议活动。
本次庭审审理的是一起污染环境案二审上诉案件。出庭检察员全面审查了一审案件材料、认定事实与证据、上诉人上诉理由等,全面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在庭审过程中,上诉人虽然表示愿意认罪认罚,但对于案件焦点问题仍采取回避态度。面对这种情况,出庭检察员当庭讯问了上诉人,出示了原案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并针对上诉状中上诉理由一一进行反驳,揭露了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教育。最终,在铁证面前,上诉人无可回避,认罪服法。
整个庭审过程节奏紧凑、层次分明、秩序井然,有效展示了检察官扎实的专业素质和控庭能力,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庭审结束后,全体观摩人员有针对性地评议检察员当庭讯问、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方面的表现,研究讨论庭审难点,查找不足分析原因。同时,以案件质量为基础,将评议内容向庭审前后延伸,既研判案件起诉基础是否扎实,又通过二审反向审视一审,综合评判案件整体质量,真正做到跟庭促学、以评代赛、以议代训。
本次庭审观摩活动是平顶山市两级院第一次举办二审案件庭审观摩,旨在强化刑事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促进刑事案件出庭规范化。今后,平顶山市检察院将继续通过庭审观摩,加强一线检察人员出庭能力建设,有效提升证据审查、法律适用、出庭履职、诉讼监督能力,以实干担当和实绩实效推动平顶山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