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6日是第20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高检院《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和省院要求,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惩治预防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加大以案释法普法宣传力度,切实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营造保护创新良好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复工复产。4月20日至26日,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联合湛河区人民检察院共同开展以“知识产权与健康中国”为主题的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
4月21日,平顶山市检察院、湛河区检察院会同平顶山市市场监管局召开知识产权保护座谈会。双方围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知识产权保护、行刑衔接、知识产权执法中的难点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对建立“知识产权刑事联动保护机制”进行探讨研究。
4月23日,平顶山市检察院、平顶山市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平顶山市高新区管委会、湛河区检察院等单位联合召开知识产权座谈会,邀请河南宾康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河南四月晴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七家企业,围绕知识产权工作保护开展座谈交流,各家企业畅谈了自身在知识产权方面遇到的问题并向检察机关提出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检察机关深入了解了企业在复工复产过程中存在的难点、解答了相关企业提出的问题,并就商标申报、专利保护等问题与企业进行了深入沟通,为检察机关下一步服务企业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明确了方向,奠定了基础。
各基层检察院结合当地实际,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宝丰县人民检察院到小微企业集中的赵庄镇大黄村,开展“送课进企业、以法助复工”法制讲座及座谈活动;汝州市、新华区检察院利用互联网、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向社会大众开展线上宣传、咨询活动;鲁山县、郏县、舞钢市、石龙区人民检察院在做好有效防护隔离的情况下向社会公众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
为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业务精细化、专业化的要求,2019年,平顶山市检察院将全市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指定统一由湛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实现知识产权类案件管辖集中化、监督专门化、程序集约化、人员专业化。办案中,湛河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三个一”原则,即一个标准、一条战线、一个目标,主动延伸检察职能,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作为系统工程推进,构建“严保护、同保护、快保护”的工作格局。2019年以来,共提起公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2件32人,纠正遗漏同案犯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