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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检察院监所科制定有效措施 维护未成年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时间:2015-12-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了使未成年在押人员更多更好地了解法律知识,增强未成年在押人员知法、懂法、守法的能力,切实保障这一弱势群体的诉讼权利,宝丰县检察院监所检察科全体干警积极学习相关知识,制定有效措施,切实维护未成年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主要采取以下四个方面开展:

  第一,保证未成年在押人员在被讯问时均有监护人在场陪同,这一方面增加了与家属见面的机会,另一方面也能够更好地对未成年人进行思想上的教育,更好地维护未成年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设立未成年人监室,如有未成年人入所,驻所检察室必须实时跟踪,保证未成年在押人员一定关押在未成年监室,防止出现混关混押现象,避免未成年在押人员人身和心理受到伤害。认真执行未成年在押人员分押、分管规定,驻所人员应对关押的未成年在押人员重点保护,入所后每周谈话一次,及时发现未成年在押人员入所以后的心理变化情况,对发现的情况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出现未成年在押人员越陷越深,产生破罐子破摔思想。及时跟看守所管教进行沟通,从生活上多关心,并提供相关学习资料,督促其改正,帮助其及时改正错误,早日融入社会。

  第三,未成年在押人员在监室内如有违纪行为及时批评教育,不能将、把成年人监室的惩罚措施标准适用于未成年人在押人员,给未成年在押人员更多的改造机会,消除其心理压力。

  第四,定期对未成年在押人员进行新《刑事诉讼法》和青少年心理健康咨询等科普知识的教育培训。强化未成年在押人员的法制意识,开导未成年在押人员在思想上早认错、早改正、早融入,有效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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