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队2016年度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的处理决定》(豫财监〔2017〕138号)文件要求,我单位对照文件所提出的问题,认真查找原因,依法依规逐一进行了整改,同时加强干部思想教育,增强法治精神,完善监管机制,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一、公开不及时情况: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预算公开不及时,在以后年度将严格按照要求,在预算批复后20日内公开。
二、未公开具体内容:
1、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2、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3、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三、已整改内容(见附件)